一、適用范圍
本指南適用于本市第二類體外診斷試劑登記事項變更的申請與辦理。
二、事項名稱
上海市第二類體外診斷試劑登記事項變更申請
三、辦理依據:
1、 國務院令第650號《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
2、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號《醫療器械注冊管理辦法》
3、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號《體外診斷試劑注冊管理辦法》
4、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6號《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
5、 關于貫徹實施《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有關事項的公告(2014年第23號)
6、 關于公布醫療器械注冊申報資料要求和批準證明文件格式的公告(2014年第43號)
7、 關于公布體外診斷試劑注冊申報資料要求和批準證明文件格式的公告(2014年第44號)
8、 關于發布醫療器械產品技術要求編寫指導原則的通告(2014年第9號)
9、 關于發布免于進行臨床試驗的第二類醫療器械目錄的通告(2014年第12號)
10、 關于發布免于進行臨床試驗的第三類醫療器械目錄的通告(2014年第13號)
11、 關于發布需進行臨床試驗審批的第三類醫療器械目錄的通告(2014年第14號)
12、 關于發布體外診斷試劑臨床試驗技術指導原則的通告(2014年第16號)
13、 關于發布體外診斷試劑說明書編寫指導原則的通告(2014年第17號)
14、 關于實施《醫療器械注冊管理辦法》和《體外診斷試劑注冊管理辦法》有關事項的通知(食藥監械管〔2014〕144號)
15、 關于印發醫療器械檢驗機構開展醫療器械產品技術要求預評價工作規定的通知(食藥監械管〔2014〕192號)
16、 關于印發境內第三類和進口醫療器械注冊審批操作規范的通知(食藥監械管〔2014〕208號)
17、 關于印發境內第二類醫療器械注冊審批操作規范的通知(食藥監械管〔2014〕209號)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上海市河南南路288號)
五、審批條件
1、 申請登記事項變更的產品類別符合《體外診斷試劑注冊管理辦法》和《體外診斷試劑分類子目錄》的要求。
2、 注冊申請人持有企業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
3、 辦理體外診斷試劑登記事項變更申請事務的人員應當受注冊申請人委托,并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熟悉醫療器械注冊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要求。
4、 申報資料齊全,符合“上海市第二類體外診斷試劑登記事項變更申報資料要求”(請至“表格下載”頁面中下載查看附件1)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條件。
5、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根據醫療器械注冊申請人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其申請第二類體外診斷試劑登記事項變更的申報資料進行系統評價,以決定是否同意登記事項變更申請。對準予登記事項變更的醫療器械,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器械注冊變更文件》。
六、申請材料
1、 申請表(登錄行政許可申請信息平臺xuke.shfda.gov.cn,選擇“第二類體外診斷試劑登記事項變更”進行填報和打?。?;
2、 證明性文件;
3、 注冊人關于變更情況的聲明;
4、 原醫療器械注冊證及其附件的復印件、歷次醫療器械注冊變更文件復印件;
5、 關于變更情況相關的申報資料(根據具體變更情況選擇提交以下文件):
5.1注冊人名稱變更:應提交企業名稱變更核準通知書和/或相應詳細變更情況說明及相應證明文件。
5.2注冊人住所變更:應提交相應詳細變更情況說明及相應證明文件。
5.3生產地址變更:應提供相應變更后的生產許可證。
6、 符合性聲明及自我保證聲明。
? 未注明資料文檔類型的,統一為紙質文檔。
? 上述資料的具體準備要求、部分資料附有的相關承諾和聲明內容等要求,詳見“上海市第二類體外診斷試劑登記事項變更申報資料要求”(請至“表格下載”頁面中下載查看附件1)。
? 所有申報資料應加蓋公章(及騎縫章),如有復印件,需在復印資料上加蓋“內容與原件一致”的章。(或可手寫并簽字確認)
? 遞交資料按上述次序裝訂成冊;每項資料之間有隔頁紙;有資料目錄,包括1、2級標題,以表格形式說明每項的卷和頁碼。資料裝訂、制定資料目錄的要求,詳見“上海市第二類體外診斷試劑登記事項變更申報資料要求”(請至“表格下載”頁面中下載查看附件1)。
? “表格下載”頁面中的附件2為申報資料受理要求。
七、辦理期限
自受理之后的10個工作日內核發變更文件
八、審批證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器械注冊變更文件》(與原醫療器械注冊證合并使用,其有效期與該注冊證相同)
九、申請接收
窗口接收
1、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業務受理中心
接收地址:上海市河南南路288號
接收時間:周一~周四:9:00~11:30;13:30~17:00
周五:9:00~11:30
聯系電話:021-63356600轉6001/6003
2、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認證審評中心自貿區分中心
接收地址:上海市基隆路9號自貿區管委會綜合服務大廳
接收時間:周一~周五:9:00~11:30;13:30~16:30
聯系電話:021-58696095/58696096
十、咨詢途徑
窗口咨詢
1、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業務受理中心
地址:上海市河南南路288號
電話:021-63356600轉6001/6003
2、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認證審評中心自貿區分中心
地址:上海市基隆路9號自貿區管委會綜合服務大廳
電話:021-58696095/58696096
十一、投訴渠道
咨詢部門:投訴舉報受理中心
電話:12331/96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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